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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絕不再錯一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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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個小時黑暗中的跋涉,電車停了下來。豐華明從電車裏走出來,穿過黑暗的巷道,耳邊漸漸響起電機的轟鳴聲。這裏是他工作了三十年的地方——霧蟒山地下水電站。自從三十年前這裏發現了一條水量巨大的地下河並建立起水電站開始,豐華明就一直在這裏工作著。他是這座水電站的站長,手下管轄著三十餘名員工,為附近的幾萬人口輸送電力。

水電站潮濕而悶熱,夏天的時候,最高溫度可以超過四十度,而且由於六臺發電機組二十四小時不停地運轉,站裏的噪音大得可怕。在這裏工作超過幾個月的員工,普遍都會患上神經衰弱或者耳鳴,至於風濕之類的慢性病更是在所難免。

但是豐華明在這裏一幹就是三十年,從意氣風發的青年到弓腰駝背滿面皺紋的老頭。在他的身邊,受不了惡劣的環境和微薄的薪水而選擇離開的職工,只怕已經超過了一百個,但他始終堅守在這裏,從來沒有提出過更換崗位。幾年前,他被評選為全國勞動模範,還上了電視,一時之間儼然成為了這座小縣城的風雲人物。然而浮華過後,一切照舊,他還是每休息幾天就要到地下輪值二十四小時,而且作為站長,還要不定期地下來巡查,檢修機器。

這座地下水電站,仿佛已經成為了豐華明生命中的一部分。

水電站實行輪流值班制,每班三人,要值滿二十四小時。今天和豐華明一起輪值的是蔣福昕和楊貴。在進行完例行的儀表檢查和發電機上油之後,三人來到休息區。蔣福昕和楊貴開始玩牌,豐華明則靠在床鋪上,打開廉價的山寨影碟機,開始看電視劇。由於水電站裏噪音太大,他沒法聽清聲音,基本只能看字幕。

看完第一集,屏幕上正在播放沒法聽到聲音的片尾曲時,豐華明的耳朵忽然微微地抽動了一下,像是聽到了某些奇怪的聲響。他一下子從床鋪上坐了起來,臉上的神情陡然變得嚴肅,還有一種壓抑不住的激動。

豐華明慢慢站起身來,來到蔣福昕和楊貴打牌的桌子旁,像是觀戰一樣把手按在兩人的肩膀上。幾秒鐘之後,兩人的臉上現出困倦的表情,趴在桌上,就在那轟鳴的巨大噪音中睡著了。

豐華明看著兩人陷入夢鄉,然後擡起頭來,對著身前的虛空說了一句話:“可以了,進來吧。”

幾分鐘後,一個男人走進了水電站,徑直來到豐華明的跟前。豐華明凝視著對方,眼睛裏慢慢地流出了淚水。他忽然雙膝一彎,跪倒在地上。

“父親,”豐華明哽咽著說,“我等了三十年,終於又見到您了。之前您每次來都是直接下去,並沒有召見我,今天為什麽……”

男人溫和地伸手扶起豐華明,眼眶裏也有些微微發紅:“因為我也想來見見你啊。三十年,整整三十年,阿明,讓你受苦了。”

豐華明搖搖頭:“這是我心甘情願的。只要能完成父親的願望,能完成家族的使命,再多的苦我都無所謂。”

“你吃的苦已經快要到頭了,”男人說,“那只魔仆,可以運出去了。”

豐華明很是吃驚:“可以運出去了?我記得當年您說過,只有這座地下河獨特的流速、溫度和水質,尤其是其中所含的礦物質能讓它一直處於半沈睡狀態。所以即便政府在這裏修建了水電站,您也安排我在水電站工作以便監視它。現在運出去,不擔心它徹底醒過來嗎?”

“已經到了需要它徹底醒來的地步了,”男人說,“你聽說過那個去年被發現的天選者嗎?”

豐華明點點頭:“嗯,聽人說起過,據說他始終沒有能夠激發出天選者應有的力量,但各大家族反而更加重視他,覺得他擁有獨一無二的潛質。”

“事實上,他已經完成了初步的覺醒,雖然距離我的要求還有一些距離,不過,已經到了我親自去指導他的時候了。”男人說,“所以,這些日子你要格外留意魔仆的動向,隨時聽候我的調遣。我暫時不能確定需不需要把它運出去,總之你做好一切準備。”

“我明白了。”豐華明說。“隨時等候您的命令。”

男人離開了。

豐華明靜靜地站立了一會兒,來到了奔流不止的地下河邊。他看著洶湧奔流的河水,忽然笑了起來。

“我還一直擔心等不到這一天呢,”他輕聲自言自語著,“我擔心一直到我死,都無法親眼見到你醒來。現在,總算盼到希望了。”

“讓我們一起來改變這個世界吧。”



眼前的這個道士長著一雙有趣的桃花眼,看面相不過二十來歲,相貌稱得上英俊。道袍是專門經過設計定制的,既不失道家風範,又帶有幾分時尚的色彩,頭上長長的道髻更是顯得瀟灑不凡。

“祝道長,我在網上一直關註著您,像您這樣把各種社交網絡都玩得那麽轉的道士真不多,”馮斯帶著一臉恭維的神色說,“沒想到修道之人也能和現代化結合得那麽完美。”

祝道長謙虛地笑了笑:“要弘揚道法,宣傳道門,當然要利用最新的網絡手段去貼近年輕人的心理,我只不過是碰巧趕了個先而已,沒什麽值得誇耀的。”

“顯達而不驕矜,難得難得,”馮斯繼續拍著馬屁,“無論怎麽樣,十分感謝您和我們公司簽約。我們會把您作為頭號駐站大師進行推廣,您的照片會一直放在首頁最醒目的位置。”

“我個人推不推廣並不重要,”祝道長嚴肅地說,“最重要的是借助貴司這個平臺,讓更多的年輕人了解道教,了解道家的精神。紫微鬥數不過是一些微不足道的雕蟲小技,只有道法浩瀚如星辰,深不可測。”

“那當然,那當然。”馮斯忙不疊地點頭,“那咱們這就簽合同吧!”

祝道長離開後,馮斯把身體往轉椅上一蜷,長長地出了一口氣。這是一座位於北京四環邊緣的寫字樓,馮斯所在的辦公室位於第十四樓,門臉並不大,門口的招牌倒是做得挺漂亮的,上面是金光燦燦的一行大字:北京天合文德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坐了一會兒,馮斯站起身來,到飲水機前倒了一杯水一飲而盡。然後他放下杯子,來到落地窗前。十四樓的高度在如今的北京城並不能算太高,一眼望出去,只能看到層層疊疊的高樓大廈,在深重的霧霾中沈默地矗立著。腳下的行人和車輛小得有如螞蟻,來來往往,川流不息。

“美好而繁忙的世界。”馮斯咧嘴一笑。

身後響起了腳步聲,馮斯回過頭,正看到張聖垠從門外走進來。

“怎麽樣?那個研究紫微鬥數的花花道士來了嗎?”張聖垠問。

“來了,合同已經搞定了,”馮斯說,“搞定了他就好辦了,以他的人氣,很快就能幫我們把流量帶動起來。”

張聖垠放下手裏的提包:“那就好。這個人好打交道嗎?”

“滿口泱泱大道,一肚子粉絲約炮。給錢就能搞定。”馮斯簡短地總結說。張聖垠笑了起來:“忍忍吧,我們這一行裏,一水兒的都是這種騙子。你父親當年不也這樣嘛。”

“沒什麽不能忍的,我經營的營銷賬號不也是騙人嘛,”馮斯擠擠眼睛,“其實我還蠻喜歡和這些人打交道的,很有趣。而且如你所說,看到他們就能想起我爸,還有些親切感呢。”

這時候正是草長鶯飛的春天,假如忽略掉那些交替而來的沙塵暴和霧霾的話,北京城也算是進入了春意盎然的美好時節。而馮斯,選擇從大學退學已經有三個多月了。

剛開始的時候,難免有些不適應,會想念宿舍裏的賤人們,會想念偶爾去上課時班上女生驚奇的臉,會想念食堂大師傅一勺子下去絕對只見素菜不見肉的驚人技藝,但慢慢地也就習慣了。

正巧父親馮琦州昔日的助手張聖垠生意越做越大,不但在北京設立了分公司,還開始考慮把各種騙錢的算命玩意兒搬到網上去,馮斯便在他的手下入職了,名片上印著“業務經理”,其實就是普通業務員。不過,名義上他是張聖垠的員工,實際上張聖垠完全把他當成合夥人、甚至老板一樣對待。

“我的一切都是你父親給的,”張聖垠說,“你要是想做,公司就還給你,我替你跑腿就行了。”

“千萬別,千萬別!”馮斯把手亂搖,“我可不想當大頭,那麽多事情要考慮,累都累死了。而且我爸是我爸,我是我,這家公司既然他交給你了,我就沒有任何理由再往回拿。你讓我在你手下當個小業務員就挺好的,也算是給我找點事兒做。”

張聖垠拗不過馮斯,只能照他的吩咐做。於是馮斯每天拾掇得西裝革履人模狗樣,開始朝九晚五的白領生活,居然基本沒有遲到記錄。文瀟嵐曾十分好奇地問:“你就靠著網絡上那些小花招掙錢,賺得也不少啊,為什麽非要去上班呢?”

“為了逼一逼自己吧,”馮斯回答,“過去的日子太閑散了,始終沒有辦法緊張起來。對於將來可能面對的一切,那樣的閑適其實是不利的。我得讓神經繃緊。”

不過,神經繃緊之後,預期的一切卻反而沒有到來。從新年開始,一直到四月份,張聖垠的算命網站都搭建好了,馮斯都拉了好幾個紫微鬥數、風水、手相、塔羅大師入夥駐站了,無論是守衛人家族還是黑暗家族,卻都沒有發生任何值得一提的新聞,各地也沒有諸如魔仆蘇醒妖獸作祟一類的傳聞。

魔王世界仿佛進入了冬眠期,變得安靜起來,這讓在過去一年中疲於奔命的馮斯感到十分不適應。

“媽的,老子真是天生賤命,”他通過社交軟件對文瀟嵐抱怨說,“幾個月沒有麻煩傍身,反而肉皮子發癢了。”

文瀟嵐發過來一個嘲諷的笑臉:“既然沒什麽事兒,過來看看我們啊。小櫻最喜歡做菜給你吃了,因為只有你吃完才能表現出那種餓死鬼投胎一樣的滿足感。你不在,寧哥也挺寂寞的。”

馮斯沈默了一會兒,慢慢在手機上敲出幾個字:“我如果還是經常去找你們,退學又有什麽意義呢?能聽說你們都過得好,我就放心了。”

過了許久,文瀟嵐發過來一個悲傷的表情。

“對了,最近有沒有劉豈凡劉大少的消息?”馮斯不願意繼續這個話題。

“沒有。他好像完全人間蒸發了。”文瀟嵐說,“黎微呢?有沒有聯系過你?”

“也沒有,”馮斯說,“她和劉豈凡都是奇奇怪怪的人,但願別落到黑暗家族的手裏。”

下班時間到了。

盡管張聖垠沒有要求馮斯準點上下班,他依然每天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和以前上學時的動不動就翹課大相徑庭。此刻等到了五點鐘,他才收拾東西離開。

在路邊的小吃店吃了一碗米粉和一籠包子之後,馮斯回到了自己租住的一套一居室的房屋。房子裝修很簡單,不過基礎的家具都還有,他也並不挑剔。

打開門後,他伸手按了小客廳的電燈開關,燈泡閃爍了幾下後,隨即熄滅。看來燈泡壞了。馮斯借著廚房燈的光亮擰下了那個壞掉的燈泡,然後攤開右手,凝神激發出自己的蠹痕。半分鐘之後,他的手掌心上出現了一個東西:一顆節能燈泡。

“倒是挺省錢的。”馮斯自嘲地笑了笑,“無本萬利啊,我實在該去開家雜貨鋪的。”

經過了幾個月的不懈鍛煉,馮斯對自己的蠹痕掌握得越來越純熟,能夠用精神創造出的實物也一點點變得越來越大,越來越精細。當然,要憑空創造構造過於覆雜的機械物件還是難以實現。比如他曾經嘗試過為自己創造一個蘋果手機,結果出來的成品只是一個屏幕能發光的殼子,既不能打電話,也無法安裝系統。但是類似於電燈泡、打火機、指甲刀之類的小物件,他已經可以比較熟練地創造了。

此外,他還試圖給自己制造食物,但只能造出一些口味簡單的類似饅頭餅幹之類的玩意兒,想要弄點烤乳豬出來,最後卻只能得到一塊焦炭。

其實這個進度已經不算慢了,但馮斯還是覺得遠遠不夠。只是欲速則不達,他每晚費力地苦練,除了家裏多出許多小物件之外,距離制造那些覆雜精密的物品還是差得很多,想要制造大型物體更加無能為力。

最讓他困惑的在於,他依然不知道自己掌握了這樣的能力究竟是為了什麽。毫無疑問,這種無中生有憑空創造的能力能夠幫助到魔王,所以他才被選為天選者,可是,魔王到底需要他制造些什麽呢?

他又試驗了一陣子自己的能力,漸漸感覺疲累,靠在沙發上不知不覺就睡著了。但沒睡多久,電話忽然響了起來,把他從夢中驚醒。馮斯很不耐煩地抄起電話,發現是文瀟嵐打來的,立馬清醒過來。他知道,如果沒有緊急情況,文瀟嵐不會給他直接打電話。

“怎麽了?”他接通電話,直截了當的問道。

“有一件事,我覺得有必要告訴你。”電話裏的文瀟嵐有些吞吞吐吐,這更加顯得不尋常。

“到底怎麽了?”馮斯問。

“今天晚上我去上晚自習,正好碰到一個班下課,”文瀟嵐的聲音聽起來有點兒奇怪,“那個班的學生一多半都是白人或者黑人,我猜可能是交換生的班級。我在裏面看到了一個人。”

“看到了一個人……等等!你看到誰了?看到誰了?”馮斯的聲調陡然提高了八度。他從沙發上站了起來,連鞋子都顧不上穿就蹦到了窗口邊,仿佛非得站在窗邊、有了新鮮空氣才能夠呼吸。

“你也猜到了,沒錯,我看到的就是姜米,”文瀟嵐緩緩地說,“她大概是參加了我們學校和美國幾所高校的學生交換計劃,又來了北京。”

“你……你沒有看錯?”馮斯追問。

“我很肯定沒看錯,”文瀟嵐說,“姜米這樣的姑娘,放在什麽地方都是最醒目的,怎麽可能認錯?”

“你說得對,”馮斯對著窗戶深深呼吸了幾次,“那我明天回學校看看。”

“你上次不是還說,消除掉姜米的記憶,讓她永遠想不起你來才是最好的選擇麽?”文瀟嵐的語氣裏隱隱帶著點嘲諷。

“我是這麽說過,但現在我的腸子都悔青了,”馮斯說,“所以我要食言而肥。”

“不管前路多麽險惡,你也不願意失去她?”

“沒錯。”

“這才像是你那種混不吝的本色,”文瀟嵐聽來頗為欣慰,“回來找她吧,和她重新開始。”

放下電話,馮斯躺在床上,怎麽也睡不著了。他一遍又一遍地回憶著和姜米相遇後的點點滴滴,回憶著兩人的第一次擁抱,第一次親吻,回憶著兩人在醫院裏一起編織美好未來時的憧憬與辛酸,回憶著最終拜托路晗衣消除姜米記憶時的極度悲傷。不知不覺間,眼淚流了出來,浸濕了枕頭。

他也再次回想了和姜米的一段對話。那時候兩人在青城山下的大觀鎮即將被吸入異域空間,馮斯下意識地一把拉住姜米,兩人一同被吸了進去。

“餵,我問你,”姜米那時候問他,“剛才我被吸進這個奇怪地方的時候,你為什麽不把我推出去?”

馮斯的回答是這樣的:“我就是覺得……有你陪著我心裏踏實。對於文瀟嵐,我不想她牽涉到任何危險裏去,只想她能平安;但是對於你,我好像……感覺只要你在身邊呆著,就什麽也不需要害怕。至於平不平安、危不危險,在那麽短的一剎那間,我根本顧不上去考慮。”

“其實你的意思就是說,我對你很重要,重要到你不管死活都舍不得丟開,是不是?”

半年之後,回想起當時的情景,馮斯恨不能高聲回答一萬次“是!”他意識到,姜米是他心裏無論如何都割舍不掉的一部分,為了這個女孩,他可以不顧惜一切,可以拋棄掉一切。對於文瀟嵐、關雪櫻、寧章聞等人,他把他們當做家人,生怕他們受到一丁點傷害,為此寧可不見他們;但對於姜米……

“哪怕我們死在一起,”馮斯輕聲對自己說,“我不要再錯一次。”

“我絕不會再錯一次。”



哈基姆·艾哈邁德身著白色的傳統阿拉伯長袍,在陽光下的胡夫金字塔附近游蕩著。每當出現外國游客,他就會圍上去搭訕,吸引游客和自己合影,然後收錢。他也會把一些壓根不值錢的破石頭硬塞到游客手裏,然後用半生不熟的英語念叨:“Take this,for your mama!”

當然,這些帶給媽媽的石頭也肯定不是免費的。

四月的開羅陽光還算和煦,哈基姆跑來跑去忙碌了一上午,還是覺得有些累。中午的時候,他躲到金字塔的陰影裏坐下,正準備吃一塊帶來的面餅,忽然發現前方又來了游客。職業習慣讓他放下食物,抄起那堆破石頭又迎了上去。

來人是一個相貌俊美的東方少年,看面孔似乎相當年輕,甚至有點像一個中學生,眼神裏卻有著一種非同尋常的滄桑和成熟。哈基姆迎到他跟前,還沒來得及開口,對方卻已經冷不丁地發問了。

“你父親在家嗎?”東方人用熟練的阿拉伯語問。

這個問題讓哈基姆有些不知所措,他楞了楞才回答說:“啊……應該在吧。你認識我?認識我家老頭子?”

“不算認識,但阿蔔杜拉老頭兒一定認識我,”東方人的回答很奇怪,“帶我去見他吧。這些算是補償你的生意。”

他塞給哈基姆一張紙,哈基姆一看,竟然是一張五十美元的鈔票。感謝真主!他立即眉開眼笑:“願真主保佑你,我的朋友。請跟我走吧。”

只要有五十美元,把老頭子賣給你都沒問題,哈基姆心想。

哈基姆的家離吉薩金字塔群不遠,位於開羅的近郊。那是一棟兩層樓高的普通民居,像大多數埃及窮人的房屋一樣,這棟房子並沒有粉刷外墻,把磚頭刺眼的露在外面。那是因為埃及政府規定,房子修好後要繳納建房稅,而不抹外墻說明房子還未建成,不用交稅,窮人們紛紛用這種方法來避稅。

“我家老頭子是個很奇怪的人,經常瘋瘋癲癲的,如果他有什麽無禮的地方,您可千萬別介意。”哈基姆對東方人說。

“相信我,他不會對我無禮的。”東方人微笑著說。很奇怪,這個東方人雖然年紀很輕,身上卻有一種令人信服的力量,哈基姆猜來猜去,也判斷不出此人的來歷,更加想不到他為什麽會來找自己的父親,那個既不會賺錢也不早早去死、在家裏活脫脫是個大累贅的瘋老頭子。

“老頭子!快下來,有人找你!”哈基姆從自己那輛爛糟糟的八手大眾汽車裏鉆出來,扯著嗓子喊道。

“誰啊?誰急著下地獄了了敢來找我?”樓頂平臺傳來一聲粗野的吼叫。緊跟著,一個人影出現在平臺邊緣。這是一個頭發花白、滿臉傷疤的老頭,四月的埃及雖然並不冷,他的穿著也顯得過於涼快了——什麽都沒穿,包括褲子。

哈基姆很尷尬,身邊的東方人卻絲毫也不介意,看上去,似乎反而覺得眼前的這一幕很有趣。他仰起頭,用並不響亮但卻很清晰的聲音,念出了八個音節。

哈基姆雖然不懂英語之外的其他外語,但常年在金字塔附近和游客們搭訕,勉強能從發音和語調分辨出這個東方人說的是中文,那八個音節就是八個中國字。原來他是個中國人,哈基姆想。

接下來的一幕大大出乎哈基姆的預料。在聽完了那八個字之後,老頭子的臉色陡然一變,他遠遠地凝視著樓下的年輕人,忽然間轉過身,離開了樓頂。幾分鐘之後,老頭子來到了樓下,哈基姆驚訝地發現父親已經穿上了他最貴重的一套長袍,披上了白色頭巾和環箍。在哈基姆的印象裏,老頭子已經有很多年沒有這樣正式裝扮過了。

“請問您是路氏家族的哪一位?”阿蔔杜拉·艾哈邁德深深地鞠了一個躬。

“我叫路晗衣。”中國人也先畢恭畢敬地鞠了一個躬,然後回答說。

阿蔔杜拉恭恭敬敬地把路晗衣迎進了屋裏,同時轉身對哈基姆說:“你接著去賺錢吧,太陽落山之前不要回來。”

這句話的語氣裏充滿了威嚴,完全不像是那個已經瘋了十多年的糟老頭子。在這一瞬間,阿蔔杜拉就像是一名舉著彎刀的阿拉伯武士,渾身上下散發出逼人的氣勢。

哈基姆驚呆了。他眼睜睜地看著父親陪著路晗衣一起進屋,搔了搔頭皮,以免轉身走向自己的破車,一面回想著剛才路晗衣說的那八個字的發音:“‘覺醒之日,萬物俱滅’,這到底是什麽意思呢?”

“我真是沒有想到,幾十年了,你們遠在中國的家族竟然還記得我。”阿蔔杜拉說。

“守衛人世界不會忘記你的,”路晗衣的語氣裏充滿了敬重,“即便你選擇不再為守衛人做事,四十年前狙殺魔仆、阻止帝王谷妖獸覺醒的功勞,將會永遠被人們所銘記。”

“是的,我是大功臣,我立下了偉大的功績,”阿蔔杜拉滿臉苦澀,“但是在那一戰中,我失去了妻子,失去了兒子和女兒。我是守衛人,但我也是個普通的男人,愛著自己的妻子也愛著自己的孩子的普通男人。所以我才選擇了像現在這樣生活,寧可我唯一還活著的兒子嫌棄我,也不想再回到那個世界了。”

他看了一眼路晗衣:“但是你今天來找我,目的恐怕是為了讓我再回去吧?很遺憾,我無法滿足你的要求。不過我能看得出,你擁有非常強大的力量,如今的世界上,比你強的人或許並不多。你打算殺了我嗎?”

“不不不,請別誤會,強迫別人幹某件事,不合我的胃口。”路晗衣擺擺手,“更何況,殺了你對我也沒有任何好處。我只是想要告訴你一些消息,然後問你幾個問題而已。”

“消息?什麽消息?”阿蔔杜拉問。

“還記得你的老朋友達烏德·阿齊茲麽?”路晗衣說。

“達烏德?當然記得。四十年前和我一起並肩作戰的就有他。”阿蔔杜拉說,“不過他和我不一樣,守衛人的責任和榮譽他永遠也不會扔下。他怎麽樣了?”

“就在兩天前,他和他的家族被血洗了,全軍覆沒,沒有留下一個活口。”路晗衣說。

阿蔔杜拉一下子從椅子上站了起來,瞪大了眼睛:“全軍覆沒?不可能,他的家族幾乎是非洲最強的,怎麽會……”

“但那是事實,”路晗衣說,“我就是為了這件事才趕到埃及來的。而且,到現在還沒有人知道,到底是什麽人、或者什麽東西殺害了阿齊茲家族的那麽多人,以至於沒有一個活口能活著逃出來。”

阿蔔杜拉在屋子裏來回走了幾圈,慢慢地說:“你剛才說……‘或者什麽東西’,難道會是直接由魔仆和妖獸下的手?”

“不能排除這種可能,因為我還想不到有哪個黑暗家族,甚至哪幾個黑暗家族聯手,可以把阿齊茲家族一舉殲滅不留一個活口。我們中國的四大守衛人家族聯手,也很難做到這一點。”路晗衣回答。

“如果真的是有什麽魔仆幹的,那它的力量就非同小可了,”阿蔔杜拉表情凝重,“也許比四十年前被我們殺死的那一只更強。”

“自從去年,新的天選者身份暴露之後,黑暗家族就開始蠢蠢欲動,一些蟄伏已久的魔仆也……”

“等等,你是說,又有天選者出現了?”阿蔔杜拉打斷了路晗衣的話。

路晗衣點點頭:“是的,就在中國。”

阿蔔杜拉嘆了口氣:“我果然是離開那個世界已經太久了,連天選者出現這樣的消息都完全不知道。這個新的天選者怎麽樣?”

“非常與眾不同,”路晗衣說,“戰鬥的能力幾近於沒有,隨便一個最低等的妖獸都能活吞了他,但他似乎總有一些運氣護身,而且,就在幾個月前,他終於喚醒了自己的蠹痕。盡管只是初級的,卻已經足夠讓人驚訝了。”

“不能戰鬥,卻能夠讓守衛人世界驚訝……”阿蔔杜拉思索了一會兒,臉上流露出難以置信的神情,“無中生有!難道真的是……真的是無中生有?”

“就是無中生有。”路晗衣說,“這樣的蠹痕,過去我們也只是聽說過,卻從來沒有親眼見過。只有當它變成事實的時候,我們才不得不相信。”

阿蔔杜拉沈默了一會兒,然後攤開手掌,看著自己手掌中央的一道深深的圓形疤痕:“也許,世界真的到了需要改變的時候了。所以你來找我,是希望我能被這些消息所打動,對麽?”

“我當然是這麽希望的,但如果你仍然拒絕重新出山,至少我也不會殺你或者傷害你的家人,”路晗衣說,“守衛人世界也許殘酷無情,但至少不會為了殺戮而殺戮。”

“是啊,至少你清楚,我即便不幫你們,也絕不會倒向魔王那一方,”阿蔔杜拉自嘲地笑了笑,“好吧,我會認真考慮你的建議。請給我一點時間。”

路晗衣從身上取出一個手機交給阿蔔杜拉:“如果你改變主意了,請撥打這個電話裏所存的唯一的那個號碼。”

離開阿蔔杜拉的家之後,路晗衣步行了一段路程,來到公路旁。站立了大約兩分鐘後,一輛摩托轟鳴著駛過來停在他身邊。摩托上的人,是路晗衣的老相識梁野。

“看來埃及的這片魚幹還真是夠腥呢,”路晗衣笑了笑,“我以為我的速度已經足夠快了,沒想到你還是緊趕慢趕地來了。”

“我誤了航班而已,”梁野說,“出發之前,和王璐打了一架,耽誤了一點兒時間。”

路晗衣擡起頭,打量了一下梁野:“難怪覺得你精氣不太足,手背上也有傷痕。這麽說來,你和王璐的仇還真是越結越深了?”

“可惜我還是沒有足夠的力量殺死她。”梁野說。

“我們四個,怎麽也是別人嘴裏的四大高手,哪兒有那麽容易被殺死?”路晗衣說,“就算是強如範量宇,也沒辦法輕易殺掉剩下的三個人。對了,他沒來麽?”

“範量宇一向不喜歡攙和這種事兒,”梁野說,“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脾氣。”

“說得也是,”路晗衣點點頭,“怎麽樣,捎我一程?我想,我們倆想去的是同樣的地方。”

梁野拍了拍後座,示意路晗衣上車:“搞不好要打架,多一個幫手總是好的。”



時隔幾個月,再次回到學校裏,馮斯的心裏難免有些滋味獨特。就在幾個月前,他還是一個成天曠課不務正業的大二學生,現在卻已經退學成為了職場白領。盡管不管學生還是白領,都只是一種表面上的身份,無法洗掉他骨子裏需要面對的諸多難題,但他還是更喜歡學生的身份。

“怎麽說呢,總感覺學校就像是一層保護殼,”馮斯曾這樣對文瀟嵐解釋,“當我還有著大學生的身份的時候,就像是縮在這一層殼裏,雖然真要遇到點兒什麽事它根本不可能保護我,但至少是一種心理上的慰藉。”

但是現在,這層心理上自我安慰的外殼已經沒有了。如今的馮斯,是走在大學校園裏的一名社會人員。

正是四月好春光,校園的道路上照例走著無數成雙成對的學生情侶。馮斯孤單的身影從他們當中穿行而過,最後停在了籃球場旁邊。他從籃球場裏認出了一些熟悉的身影:都是他過去在系隊裏的隊友。

如果說離開學校會讓馮斯產生某些內疚情緒的話,他最感到內疚的人,可能就是籃球隊的這幫隊友了。從頗具潛力的新人到可以信任的中堅力量,馮斯和隊友們一同在球場上揮灑了無數汗水,彼此也有著深厚的情誼。尤其是日漫中毒的隊長,雖然開口閉口總帶些日漫腔,偶爾會說出些讓人起雞皮疙瘩的漫畫式臺詞,但他確實對馮斯照顧有加,甚至於在馮斯球場打人遭禁賽後都沒有把他驅逐離隊。

然而,馮斯卻主動離開了他們。

現在系隊似乎是正在打一場隨隨便便的野球,大家連隊服都沒統一,有的直接穿一件T恤、腳上套著跑鞋就上場了。對面的球隊看來也是臨時拼湊的,有穿著校服青春年少的大學生,有膘肥體壯的中年人,有傳說中身懷絕技的球場老大爺,甚至還有一個金發碧眼的白人小夥子。這個小夥子長得高大俊朗,在場上打中鋒位置,籃下腳步很紮實,尤其擅長小勾手,系隊外號“坦克”的中鋒應付起他來都很吃力。

馮斯看得一陣手癢,幾乎就想要上場和夥伴們一同比賽,但最後,他只是嘆了口氣,搖搖頭準備離開。剛剛邁出兩步,他像被電擊了一樣停住了腳步。

姜米。他看見了姜米。

姜米看上去和幾個月前並沒有什麽兩樣,仍然像是一道足以把一切陰霾照亮的燦爛的陽光。她來到籃球場旁邊,站在那裏靜靜地看著這場甚至於連計分都沒有的野球賽。而馮斯就站在遠處,幾乎是目不轉瞬地看著姜米,內心百味雜陳。

他沒有想到,事情已經過去了半年,看見姜米時的那種難過和酸楚還是一點沒有減輕,反而比以前更加深沈。馮斯並不是一個沒有感情經歷的毛頭小子,過去也有過好幾個女朋友,包括去年年底在北京意外重逢的黎微。但沒有哪個女孩能像姜米這樣激發起他如此熾烈的情感。他用理智把姜米推離了自己的生活軌跡,然後用之後的每一天去傷心,去後悔。這樣的日子實在太難熬了。現在,他希望能改變這一切,希望能喚起姜米失去的記憶,不管要付出怎樣的代價。

教學區的下課鈴聲響了,籃球場旁邊的時鐘也指向了中午十二點,打野球的人們停止了比賽,相互點頭道別。系隊的球員們向和馮斯反方向的出口走去,這讓他松了一口氣,畢竟和昔日的朋友們見面還是有些尷尬,尤其在他無法說明退學真相的情況下。

等到系隊隊友們離開後,他才轉過身,準備走向姜米。他已經在腦子裏想過無數種開場白,但似乎每一種都免不了像街頭猥瑣男的搭訕,但無論如何,他不能再次讓姜米從自己身邊擦身而過。他決定不顧一切地抓住自己的幸福。

馮斯邁出了第一步,然後,他就僵在了原地。

——姜米正和先前打籃球的那個白人小夥子手拉著手站在一起,看起來十分親密,姜米甚至還掏出紙巾替白人小夥子擦汗,明白無誤地彰顯出兩人的關系。

馮斯站在那裏,就像一尊石像一樣,許久都沒有動。直到姜米和白人小夥子的背影漸漸遠去,他才失魂落魄地邁著步子來到籃球場旁邊的一張石凳邊,一屁股坐了下去。他的心裏一片茫然,忽而回想起和姜米在一起時的點點滴滴,忽然想到剛才姜米和白人小夥子的親密神態,忘記了自己身處何方,也忘記了時間的流逝。

最離奇的是他並沒有感到吃醋的感覺。這並非因為他是一個心胸博大到不會吃醋的人,事實上他中學時打過的好幾場架都和爭風吃醋有關,然而現在,在姜米重新出現在他眼前的時刻,他並沒有覺得酸溜溜的刺痛,心裏更多的是迷惘,如同北京城十二月的霧霾一樣的深重的迷惘。

我到底應該怎麽辦?

“你在這裏坐上一年,姜米也不會主動回來的,不是麽?”身後忽然響起一個聲音,讓馮斯總算回過神了。他回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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